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含乌鲁木齐南站)站舍广告灯箱、展板上刊及供电设施维修、维护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7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乌鲁木齐站(含乌鲁木齐南站)站舍广告灯箱、展板上刊及供电设施维修、维护业务外包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TZB-TY2024-307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现就 乌鲁木齐站(含乌鲁木齐南站)站舍广告灯箱、展板上刊及供电设施维修、维护业务外包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 1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 :
准入条件: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 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shixin-+/ ); 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三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
-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保证不会将合同及(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不得转包、分包。
- 书面承诺说明,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遵守铁路各种相关规定。
- 书面承诺说明,提供的技术资料、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是合法取得并符合要求,不会因为招标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
- 书面承诺说明,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 承诺作业人员为企业自有员工,同时需出具企业于员工签订的长期劳务合同(签订劳务合同不少于 6 个月)。
- 提供作业员工由企业缴纳的意外保险及工伤保险证明及明细。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安装、设计、发布”等相关内容。
- 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通过平台先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9:00 止。提出澄清、答疑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3.2 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3楼3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