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新泰市供电公司禹村供电抢修中心室外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新泰市供电公司禹村供电抢修中心室外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新泰市供电公司禹村供电抢修中心室外配套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新泰市供电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XT-GC-20241021-01
2.2 、建设规模: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新泰市供电公司禹村供电抢修中心室外配套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新泰市禹村镇。
2.4 、计划工期: 30 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合同估算价: 513160.15 元
2.7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山东省外企业需通过省外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 2018 〕 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 2018 〕 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现被列为失信主体、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 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4.2 下载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下载本工程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ml 。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 , 责任自负。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400-998-0000 。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 / 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4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4.4.1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4.4.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3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 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4.4 、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 TATF ,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4.5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4.4.6 、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 - 投标人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