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及实验室病原监测与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ZB2024-ZC-027HG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及实验室病原监测与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219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下表;
标的内容一览表: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并交付使用。(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完成产品的供货并交付使用)。(适用于包组一、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组一)(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 http:///)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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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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