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防突设计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防突设计 询比采购 公告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41025013 、 SXMTZB2403F-1167(F)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晋城市 沁水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防突设计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41025013 、 SXMTZB2403F-1167(F) ) , 已 由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 三重一大 ” 事项集体议事决策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采购人为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和矿井防突需要,胡底煤业需委托经上级部门认可的具有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突出鉴定机构或煤炭科研院所等)开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工作。
由技术服务单位按照煤炭行业内国家及山西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并结合煤层突出参数等矿井实际进行防治煤层突出方案设计与论证和相关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单位对所正式提交的防突方案及编制报告结论负责。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防突设计 :
标段(包)内容: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对胡底煤业公司井田开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并出具防突专项设计报告及相关图纸 。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采购 单位(矿方)和技术服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且提供与本防突专项设计项目有关的资料后,技术服务单位在 3个月内向矿方提交(完成)本防突专项设计全部技术资料 。
2.4服务地点: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技术服务单位所正式提交的防突专项设计资料,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炭行业内国家及山西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防突设计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资质 要求: 供应商 须具有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件中必须含“煤与瓦斯突出鉴定”项目;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矿井防突设计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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