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公司能建广火002起重船停泊及维护服务
一、采购条件
本海洋工程公司“广火002”起重船停泊及维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EC-FW-02312-01112-2024-011),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广火002”起重船停泊码头及维护管理等配套服务。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暂定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一艘起重船“广火002”提供码头泊位用于停泊和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进出港辅助(含辅助拖轮)及手续办理、泊位安排、靠离泊引导、系解缆、舷梯搭设和拆除、水电供应(船舶岸电为440V、60Hz)及相关管线拆接、码头基础设施使用、垃圾清运回收并开具证明、消防及安保等,并在停泊期间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如船舶维修、物资补给等,计划期限为6个月(180天)。
2.3计划工期:180天(实际开始日期以采购方船舶“广火002”靠妥码头泊位之日起算)。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其他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或在项目所有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营业服务范围或服务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服务、财务及相关技术等能力,能够提供满足船舶停靠需求的码头泊位,包括水深、岸线长度、基础设施等。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近三年在有类似服务项目或船舶靠泊维修服务业绩;或有正在履行的类似服务项目。
3.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