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桦皮厂镇二期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26号
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桦皮厂镇二期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3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提供 桦皮厂镇 二期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服务期限:三年(污水处理厂工程开始商业试运行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 属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采购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3)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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