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公安局基层基础标准化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化县公安局基层基础标准化建设项目-配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隆审批投资复〔2023〕1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化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隆化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隆化县隆化县苔山镇闹海营村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隆化县公安局郊区派出所,隆化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电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3.计划工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4.本次招标分 2 个标段,隆化县公安局基层基础标准化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为 1 标段;隆化县公安局基层基础标准化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为 2 标段。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只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3 09:00:00 至 2024-10-29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2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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