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萍乡兴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湘东区总医院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超)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湘东区总医院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超)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XO-CG-2024015-2
项目名称:湘东区总医院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超)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0 元
最高限价:85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响应设备必须在响应供应商有效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内,非医疗器械不提供;5.2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要登记表),所投产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非医疗器械不提供。消毒产品提供消毒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