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0927240032南皮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皮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美术馆-文化艺术中心LED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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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资格预审
项目概况
LED屏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8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南皮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美术馆-文化艺术中心LED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
发布时间:
2024-1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1309272400321011
项目名称:
南皮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美术馆-文化艺术中心LED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193660.26
最高限价:
1193660.26
采购需求:
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由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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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LED屏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8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南皮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美术馆-文化艺术中心LED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
发布时间:
2024-1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1309272400321011
项目名称:
南皮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美术馆-文化艺术中心LED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193660.26
最高限价:
1193660.26
采购需求:
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由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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