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殡仪事务服务中心隆昌殡仪馆采购火化炉及尾气净化设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辽阳县殡仪事务服务中心隆昌殡仪馆采购火化炉及尾气净化设备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10-17 至 2024-10-24
撰写单位:
撰写人:
于杰
(辽阳县殡仪事务服务中心隆昌殡仪馆采购火化炉及尾气净化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021-006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阳县殡仪事务服务中心隆昌殡仪馆采购火化炉及尾气净化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有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1日9时。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4日 15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