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潼津河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江西
鄱阳县潼津河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
本招标项目 鄱阳县 潼 津河治理项目 勘测 设计 招标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 招标人 为 鄱阳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 来 自上级 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 勘测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鄱阳县境内 。
2. 2 招标 工程 规模: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鄱阳县潼津河治理项目主要对潼津河干流和支流田畈街水未治理段进行治理,本次综合治理河道总长约 50.44km ,其中:潼津河干流治理长度 27.40km ,支流田畈街水治理长度 23.04km 。
2.3勘测设计费: 约 42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勘测设计费×实际到位资金/初步设计批复工程建安投资为准)
2. 3 设计完成工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提交实施方案设计成果。
2. 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2. 5 标段划分: 1个设计标段。
2. 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规程要求。
3.
3.1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不符合下列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者,则该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3)投标人须同时 具有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
(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5)投标人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注:以上第( 1)至(4)条 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 可辨 ;第( 5)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第(6)条 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明至电子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 请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止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 )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 鄱阳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设计标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 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2 不见面开标说明事项
(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
2)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于评审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完成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在申请异议后
20
分钟内
,
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
5)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
6)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html自行下载),
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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