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21地质大队分析化学研究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福建省121地质大队 委托, 对[350801]LYCG[CS]2024051-1、福建省121地质大队分析化学研究服务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121地质大队分析化学研究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01]LYCG[CS]2024051-1
项目名称:福建省121地质大队分析化学研究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121地质大队分析化学研究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98,435.00元
磋商保证金: 1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CMA许可使用标志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将被拒绝):1、 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见第五章。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无
节能产品: 无
环境标志产品: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