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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叙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叙州区普和新区污水处理临时设施项目一体化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

-

宜宾市

发布时间:2022-07-08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宜宾叙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叙州区普和新区污水处理临时设施项目一体化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BZKCS-2022-06084

项目名称:叙州区普和新区污水处理临时设施项目一体化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 项目技术参数及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叙州区普和新区污水处理临时设施项目一体化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污水处理临时设施项目一体化设备采购以清单为参考,具体须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二、采购清单(实质性要求)

(一)1000m³/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主要清单 (参考)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一体化设备

1

满足1000m³/d处理能力

2

搅拌器

1

满足正常处理运维

3

提升泵

1

满足正常处理运维

4

格栅

1

满足正常处理运维

5

药剂制备投加系统

1

满足正常处理运维

6

计量系统

1

满足正常处理运维

7

中控系统(电气自控系统)

1

满足正常处理运维

8

消毒系统

1

满足正常处理运维

9

进出口在线监测系统

1

满足正常处理运维

10

场站内配电系统

1

含站内电缆、配电柜

11

场站内管道系统(含管件、阀门等)

1

满足正常处理运维

12

监控系统

1

满足正常处理运维

13

通风系统

1

满足正常处理运维

14

管理用房

1

设备、药剂、管理人员分别布置,不低于3间管理用房。房屋结构类型不限,能满足正常处理运维即可

15

场站围栏及大门

1

将厂区规范闭合,高度不低于2米,围栏及大门材质不限,要求达到安全、美观

16

网络

1

满足正常网络使用

说明:场站内未包含在主要清单内的其他影响正常运行的其他配件及设备均含在供应商报价总价中。

注:以上采购清单仅供参考,具体 须满足实际使用要求,由供应商自行完善清单相关内容,并保证使用,如有遗漏,由供应商自行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费用。

(二)项目内容:

1.采购及服务内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运维服务,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运行、泵站管理、运维服务期内所有的一切事宜。

2.运维期限:3年。如因实际需要增加年限则按要求增加运维年限,5年以内不调整合同单价,5年以后按市场调价机制双方协商调整单价执行。

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日处理量及工艺:日处理能力1000m³,采用A²/O-MBBR工艺。

4.出水标准: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污水处理站建成后,排水必须达到一级标准A标准,并由环保部门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签订;

(二)工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总工期45日历天,设备运维服务期3年(如因实际需要增加服务期限则按实计算,5年以内不调整合同单价,5年以后按市场调价机制双方协商调整单价执行),自取得第三方机构达标检测合格报告起开始正式进入运维服务期。设备采购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设备的所有大修、更换等均由成交单位实施并承担费用。

(三)供货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设备供货要求:

1.供应商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场相应的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直至采购人能正常使用。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

3.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本项目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4.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产品,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因质量引起的售后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采购人对产品的规格或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产品经相关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安装调试:所有产品均有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供应商必须负责产品的安装和调试。

3.产品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按照采购方实际情况,协商安排免费培训工作,并在培训结束后免费提供使用咨询等。

5.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

6.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电话后3小时响应到场,1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项目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只收取成本费。

7.在合同约定期间,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采购设备必须完全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采购人的功能需求,能提供的软硬件须正常使用,每年修复故障时间不得超过 72小时,否则下一年取消合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付款方式:

(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采购预付款,货到现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达到出水标准且经三方机构检测达标并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1年后无息退还。

(2)污水处理运维服务:每月最后一天汇总当月已完成总处理量,按照合同约定单价办理结算,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污水处理运维费。

(3)履约保证金:(1)设备采购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磋商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采用现金或保函方式缴纳,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支付。验收合格后15日内无息退还。(2)运维服务履约保证金:10万元,可采用现金或保函方式缴纳,若采用现金方式缴纳,运维期满且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

15.报价轮次:采取二轮报价磋商。

(七)验收依据与办法: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签订的《合同》和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1.收货验收:产品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双方共同核验。如发现残缺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补发、免费更换和赔偿损失。

2.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牵头,组建专家验收组、成交人参与,共同进行验收,采购人有权在验收阶段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成交产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逐条验收。

3.如果有发现虚假应标或者提供跟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符的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拒绝验收通过,解除合同并退回产品,且追究因此造成的损失。

4.采购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法定事由拒绝验收的,视同验收。若采购人因自身原因要求成交人延期验收,采购人应提供延期说明。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成交供应商在48小时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报价要求

1.成交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费用组成方式:设备采购费(含安装、调试)+污水处理运维服务费。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合法产品,若因所提供产品涉及相关的专利、商标侵权等而产生纠纷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严禁借牌、冒牌生产,凡借牌、冒牌生产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的,采购人有权追回。

2、供应商报价需包含所有完成此次项目的运输、安装、调试、、知识产权、 线材、辅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验收时,在无质量问题前提下,发现有其他问题的。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4.保险及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为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提供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5. 运维期内,若因出水不达标(以环保部门检测标准为准)导致采购人受到经济、行政处罚等,由运维服务商双倍支付经济处罚给采购人。(提供承诺函)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总工期45日历天,设备运维服务期3年(如因实际需要增加服务期限则按实计算,5年以内不调整合同单价,5年以后按市场调价机制双方协商调整单价执行),自取得第三方机构达标检测合格报告起开始正式进入运维服务期。设备采购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设备的所有大修、更换等均由成交单位实施并承担费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1日  至 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

方式:在办公室现场获取或者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获取,邮箱,联系电话-802(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尽量选择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1000m³/d,不含税总价370万元;(2)运维服务不含税单价 2.8 元/m³,日处理量不设保底,按实计算;污水处理运维服务包含的主要费用:运维服务期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药剂费、碳源、电费、自来水费、泵站管理费(如有泵站)、设备正常维修保养费、水质检测费、在线监测维护费、税金、合理利润等运维服务期内产生的所有运维费用,不含污泥处置费。运维期限:预估3年,如因实际需要增加年限则按要求增加运维年限,5年以内不调整合同单价,5年以后按市场调价机制双方协商调整单价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宾叙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翠柏大道1123号1栋1单元4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

联系方式:龙女士 -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女士

电 话: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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