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古冶区独立工矿区东兴村、前兴村、永兴村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
业主单位
唐山市古冶区独立工矿区东兴村、前兴村、永兴村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古冶区独立工矿区东兴村、前兴村、永兴村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唐山市古冶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古发改核字〔2023〕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弘扬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弘扬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5885.56平方米(约折合23.83亩),总建筑面积43970.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993.1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8946.21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面积868.38平方米,车库出入口面积178.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977.4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栋剪力墙结构住宅楼(2栋18层,1栋11层),及物业用房、换电站、配电室等公共服务配套用房,以及人防、地下车库、储藏室和区域内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室外管网、海绵城市等配套设施工程。2.1.2建设地点:唐山市古冶区唐林路东侧、群英道南侧、学军路西侧、南外环北侧。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4计划工期(总工期):24个月。2.1.5质量标准:①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合格标准要求。②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③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③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④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备建设设计(或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1.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壹级)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任务的投标人);(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8)除联合体协议约定外,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5 09:00 至 2024-10-3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1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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