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城垃圾收集处理项目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秭归县城垃圾收集处理项目 ,已由 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秭发改审批〔 2024〕119号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秭归紫昕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建垃圾收集处理站2处,其中新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站一处,建设总占地面积65.27亩,设计日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500m3;新建餐厨垃圾处理站一座,占地面积约9.67亩,餐厨垃圾处理能力20t/d,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t/d;改扩建进场道路2843米。
2.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九里村、银杏沱村。
3.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地质钻孔、地质坑探与槽探、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以及配合招标人通过地勘审查、施工图图纸审查以及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补充勘察等后期服务。
4.履约期限: 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45日历天内(含节假日)完成勘察工作,提供详细勘察报告。本项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补充勘察等后期服务为止。
5.质量要求: 勘察工作必须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及相关规范进行,勘察报告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 ( 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 声明函》,否则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 2024年 7 月 - 9 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 .投标人的勘察类“工程勘察专业类或综合类或岩土工程勘察”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 ( 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http : //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交易主体),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下载时 间为 2024年 10 月 26 日至 2024年 11 月 2 日 00时00分 止 。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示)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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