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林权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汇交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济南市
高新区林权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汇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B-2024-110701
项目名称:高新区林权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汇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新区林权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汇交):
合同包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林权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汇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宝市财办采(2022)9号、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林权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汇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须具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9)供应商须提供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出日之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1)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1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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