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丹凤县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下获取,地址:代理部(丹凤县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9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ZC(2024)1002号
项目名称:丹凤县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7,675.9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17,675.9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17,675.96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