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雁栖诚泰热力有限公司一次管网安全运行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北京雁栖诚泰热力有限公司一次管网安全运行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雁栖诚泰热力有限公司一次管网安全运行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已由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怀柔发改(核)〔2023〕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雁栖诚泰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涉及管道总长度约16.3 公里,其中热水管道 13 公里,热水管道管径为 DN450-DN50;蒸汽管道 3.3 公里,蒸汽管道管径为 DN300-DN100。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5116.638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49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管道工程、换热站改造工程、道路工程(破除恢复)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监理工作。
2.6 其他
供热面积40.4万平方米。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五年具有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工程概算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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