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黑龙江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 以《关于抚远市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佳农局发〔 2024〕21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 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抚远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抚远市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2.2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为 10.57万亩,其中:新建7.97万亩,改造提升2.60万亩等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 开 工 日 期: 2024年11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总工期 398 日历天 (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 。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 176.26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3.2 总监理工程师 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 - 3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人员) 。
- 4 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 )3年内行贿犯罪名单。 - 5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 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 总监理工程师 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两 家(含 两 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内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8 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的通报名单中。 - 9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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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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