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建业大街临时用地复垦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建业大街临时用地复垦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公告正文部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2024-03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建业大街临时用地复垦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2763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2763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建业大街临时用地复垦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ZB2024-031
2.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建业大街临时用地复垦工程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2763.59元
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无承诺或查证有在建工程者按无效标处理。
3.3财务要求:按照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⑥未被财政部门在()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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