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辅助提升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辅助提升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询比采购 公告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41025015 、 SXMTZB2403F-1169(F)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晋城市 沁水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辅助提升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41025015 、 SXMTZB2403F-1169(F) ) , 已 由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成本费用, 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本胡底煤业属于资源整合矿井,于2010年10月资源整合技术改造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建成投产,核定生产能力60万吨/年。矿井采用斜立井综合开拓,布置主斜井(混合提升)、副立井、专用进风立井和蒲池回风立井共4个井筒,采煤工艺为分层综采。
目前,现有矿井提升系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现有主斜井混合提升,担负原煤和大型设备及长材提升,运输效率低,安全风险较大。二是现有副立井同时担负人员、矸石、散装材料提升,已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不利于保障人员上下井安全。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辅助提升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标段(包)内容:完成胡底煤业提升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前期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与评价有关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参加评审会议、协助甲方取得环评批复等。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自签订合同日起 12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取得环评批复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辅助提升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项目负责人 要求: 需 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及 环保或环境类 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一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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