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电刀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次)
高频电刀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永开政采字【2024】04号-1
项目名称:高频电刀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9600.00 元
最高限价:3596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6.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提供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证书;(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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