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盐场海堤巩固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射阳盐场海堤巩固完善工程 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 2024 〕 289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及以上补助和 地方 配套 , 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补助 80% 、 地方 配套 20% ,项目法人 为 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人为 江苏银宝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射阳县黄沙港镇境内,地处利民河以南,新洋港以北,现状海堤公路东侧,现状海堤桩号范围为 0+000 ~ 23+970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 主海堤达标建设长 23.97 千米,其中土方填筑达标 17.775 千米, 新建挡浪墙达标 6.195 千米;背水坡防护 3.739 千米 ;拆建沙港闸,加高改造上老湖闸,四条港闸拆除复堤;修复、新建堤顶防汛道路 21.72 千米。
本项目海堤工程及穿堤涵闸级别为 2 级 ; 项目 总投资金额 7095.93 万 元 。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射阳盐场海堤巩固完善工程批复建设内容内所有工程的土建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对应概算投资金额: 约 53 92.45 万元 。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约 516 天。工程计划于 202 4 年 12 月 上 旬 开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建筑物工程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 前完成水下工程并具备挡洪防潮引水 条件, 建筑物工程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前 完工, 202 6 年 4 月 30 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5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达到 优良 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 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
( 2 )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内( 2019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有单项施工合同额 ≥ 2500 万元 且合同内容含 2 级或以上堤防 的 水利工程 施工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 1 、 中标通知书 ; 2 、 合同协议书 ; 3 、 验收证明( 提供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 文件 ) ;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如上述材料不能完全反映堤防等级等相关内容,则需提供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或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
( 3 ) 财务要求: /
( 4 )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 省部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且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 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相关规定) 。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 a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 b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 c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6 ) 技术负责人要求: /
( 7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8 )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 A 、 B 、 C 三类) ( 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2 人 。
( 9 ) 施工设备要求: 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10 )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 3 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
②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被否决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 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 4 年 11 月 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 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 2 ) 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 “ 不见面 ”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 “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 “ 不见面 ” 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 ),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 ,客服 QQ : 1627019308 ;如遇登录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 ,客服 QQ : 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客服 QQ:31098064 。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 ( 1-β )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β—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 、 65% 、 70%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 当 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在 5 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 ② 当 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在 5 家(含)以上且不足 10 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③ 当 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10 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5301.79 万 元 (含预留金) ,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60 分,施工组织设计: 34 分,项目管理机构: 4 分,其他评分因素: 2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无。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射阳县水利局,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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