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人民政府山河村天然气管道施工道路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山河村天然气管道施工道路恢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1101号
项目名称:山河村天然气管道施工道路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6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6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 建筑业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 http:///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2024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