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龙须湖北部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安徽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打造健康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我市正全面推进“实名制投标”工作。“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名身份认证。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等工作。如发现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郎溪县龙须湖北部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 EPC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郎溪县龙须湖北部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审批【 2024 】 187 号 ;
1.4 招标人: 郎溪县凌笪镇人民政府 ;
1.5 资金来源: 政府性 ;
1.6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郎溪县龙须湖北部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 EPC ;
2.2 招标项目编号: LXX-GC-GK-2024612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LXX-GC-GK-2024612001 ;
2.5 建设地点: 郎溪县凌笪镇钱桥村、侯村村 ;
2.6 合同估算价: 8,102,100.00 元 ;
2.7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 1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及审查工作。( 2 )施工周期: 150 日历天,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注: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 、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等其它相关服务;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 2 、工程施工:钱桥村潘东组、潘西组、西山组、万里组、武山小湾组、祁村组及侯村村庙冲组、油榨组等村庄新建污水收集处理等工程。 ;
2.9 项目类别: 工程总承包( EPC) ;
2.10 其他: ①本项目合同估算价: 8102100.00 元,包含建安费及设计费;②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最终结算不得超过中标价,超过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③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为固定金额 180000.00 元,不可竞争;④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以金额形式进行报价。报价综合了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企业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 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联合体双方都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 2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 ) 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 )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1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无 。
( 2 )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 [ 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 ] ,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 1 家,施工单位不超过 1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3.7 其他要求: 1 、根据住建部建办市 (2021)40 号文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 、安徽省二级建造师须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 2024 〕 137 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最新相关规定。 3. 投标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配备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 ) 第二十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职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 号)中相关规定,投标资格要求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造师需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 2023 〕 3 号第六条规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人员配备情况以评标当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结果为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职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①特级资质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 50 人以上;②一级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③二级、三级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
6.2 开标地点:
郎溪县:郎溪县碧水豪庭 1 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 投标保证金
7 . 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7 .2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号: 93400501000272002201721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 6232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