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海南
发布日期:
2024-11-2 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编号:syzw20241101010)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农经〔2024〕6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河道缓冲带保育工程、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三大工程。①河道缓冲带保育工程:根据河道走势采用木护岸、生态框格护岸、植物纤维网护岸、自然护岸等方式,在宁远河、龙潭河、妹州沟开展生态护岸,并建设河道缓冲带、水陆交错区生态缓冲带26.06hm?,辅以植被恢复措施。②水环境治理工程:恢复河道生态廊道17.53hm?,包含宁远河、龙潭河清淤清障及植被恢复工程。③水生态修复工程:在宁远河、龙潭河、妹州沟建设深潭浅滩生态湿地及水系连通、生态沟渠共53.31hm?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湿地生态环境。实施范围包括:①宁远河10.0km(大隆水库-城东大桥);②龙潭河5.0km(崖州区边界处-汇入宁远河);③妹州沟 3.0km。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1,021,761.64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0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标段编号: syzw20241101010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1021761.64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项目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的委托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11月02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9日 00时00分
,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
1
(标段名称:
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10,000
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6 15:30:00
,地点为: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4(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
。(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6 15:3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4-11-26 15: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
,支付。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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