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监控升级维保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0-JZCG-G2024-0595
项目名称: 苏州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监控升级维保
预算金额: 92.790000万元(采购包1:68.380000万元;采购包2:24.4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 846900 .00元 标段一:轨道交通治安监控升级一期维保 602800.00元;标段二:轨道交通治安监控升级三期维保 244100.00元
采购需求:
标段一:主要在苏州轨道交通 1、2、4号线部分重点站区建设了684套图像抓拍前端点位和后端网络、存储设备。该项目于2019年10月31日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本项目主要对轨道交通治安监控升级一期项目内的设备进行维护,系统内的硬件设备种类大致包括:抓拍摄像机及其配套设备、以太网光接口模块、以太网电口交换机、光模块、NVR、阵列专用硬盘、存储服务器等。
标段二:主要在苏州轨道交通 3号线全部37个车站建设了320套图像抓拍前端点位和后端网络、存储设备。该项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本项目主要对轨道交通治安监控升级三期项目内的设备进行维护,系统内的硬件设备种类大致包括:抓拍摄像机及其配套设备、以太网光接口模块、以太网电口交换机、光模块、NVR、阵列专用硬盘、存储服务器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