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惠山街道迎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重设工程项目-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213-SGYT-G2024-0015
项目名称: 无锡市梁溪区惠山街道迎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重设工程项目-医疗设备(第二批)
预算金额: 93.1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2.96万元
采购需求: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双面扫描)
5.授权委托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4年7月-2024年9月)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4年7月-2024年9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4年7月-2024年9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9.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是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应具备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须一并提供),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相关说明
2.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http:///)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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