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昌炳社区居委会苏排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炳社区居委会苏排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国瑞城铂仕苑1栋1单元26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ZB2024016
项目名称:昌炳社区居委会苏排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41587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9.4158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履约承诺函”)】;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五、(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六、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七、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信息截图,同时还须提供()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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