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上海边检总站浏河路19号燃气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边检总站浏河路19号燃气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虹口区大名路108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0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ITEN-ZB-20241625
项目名称:上海边检总站浏河路19号燃气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1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1184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内容包括从燃气调压器至住房套间燃气用具(燃气热水器、燃气灶)止的燃气管道、配件、阀门、燃气表、燃气探测器、燃气报警控制器等全部燃气管道及器具的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燃气公司验收、送气,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具备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GB1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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