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乌龙江公园淮安大桥至湾边大桥段(不含沙滩公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福州市乌龙江公园管理处 委托, 对[350101]FJLQ[GK]2024007、2025-2026年乌龙江公园淮安大桥至湾边大桥段(不含沙滩公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5-2026年乌龙江公园淮安大桥至湾边大桥段(不含沙滩公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LQ[GK]2024007
项目名称:2025-2026年乌龙江公园淮安大桥至湾边大桥段(不含沙滩公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16,000.00元
采购包1(2025-2026年乌龙江公园淮安大桥至湾边大桥段(不含沙滩公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7,41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41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按上述规定提供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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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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