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黑龙江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 2024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已由 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海发改审 [2023]289 号 批复,资金来源 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招标人为 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 2024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 位于海林市海林镇三合村、庙山村、五星村; 柴河镇长石村;长汀镇火龙村;山市镇奇峰村、锦山村;新安镇 再兴村;二道镇西沙村、钓鱼台村;三道镇木兰集村。
2.3 工程性质: 新建
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农村小型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863 套,配套建设进出 户管线等,购置 5 吨综合吸污车 8 辆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5 本标段 招标控制价 11298309.63 元 。 - 6 计划工期: 3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27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8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 3 个月( 2024 年 8 月至 2024 年 10 月 )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3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要求,其中: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1人、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3.5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6投标人提 供近三年( 2021-2023年)每一年 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7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 4 年 11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 0 元 / 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下载。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 开标 时间 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
6.2 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 70 号 ) 。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 人不 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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