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湖项目区喀什院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草湖项目区喀什院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615004001240837
) 已由
草湖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发〔2024〕61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医院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项目区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喀什市团结路30号
3.工程规模:
对门诊楼17478.00平方米包括屋顶防水、外墙涂料等改造;改造整栋门诊楼卫生间;对整栋门诊楼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室外300立方/天污水处理设施等;对院区地源泵房主管道6个井改造及购置一台地源热泵空调机组;对院区围墙进行维修改造以及新建医院大门围墙一座。改造一间数字化手术室;购置医疗设备;改造其他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的设计业绩。注: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如合同协议书上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可提供发改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可不提供业绩,业绩要求不作为本次投标的资格条件,但须提供不足三年的相应证明)。 (4)信誉要求: 1)不得被省级(包括兵团)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时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包括兵团)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不存在信誉要求的任何一种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否决其投标。 如存在违反上述任一条规定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利在招标或评标的任何阶段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人如在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发生或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条信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房建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4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其他主要参与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4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2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9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