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农村饮水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龙门镇太湖水厂提质改造扩容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渌口区农村饮水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龙门镇太湖水厂提质改造扩容工程) 已由 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渌发改审〔2022〕20号 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 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和自筹 资金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渌口区农村饮水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龙门镇太湖水厂提质改造扩容工程) 。
2.2 建设地点: 渌口区 。
2.3 建设规模: 本次改造工程主要是更换水厂水源和厂区过滤设备的更换。水源更换为太湖水库,取水口为太湖水库地排涵,沿途埋设7.6公里(DN160PE管),重力流输水至水厂;新建超滤设备1处,并配套安装入户智能水表260套。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 部工程的施工,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 为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总工期 90 天 (日历日,下同 ) , 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 见招标 公告附件 1 。
2.5 质量要求: 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 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投标人近 3 5 年内(指 201 9 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完成过 1 个 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 1 62 万元及以上的 含PE输水管 水利工程 施工业 ;
注: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应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且一般不超过招 标项目相关指标的 50%。类似业绩相关指标应当按如下要求设定:水利工程 招标项目按项目本身特点选择采用单项合同额、 PE输水管、 引水和泄水建筑物 、 排水工程施工 、 压力钢管、闸门制作安装 、 供水管网 、 河道疏浚、灌溉 等指标中的 1~2 项 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货物与服务类业绩不予认可) 。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 水利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除不可抗力 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 (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工程师及以 上 技术职 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 水利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 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信誉:
3.9.1 依据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 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 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水发〔2018〕28 号 ) , 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 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 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 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2 投标人未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 “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3.10 其他要求:不存在第二章投标须知 1.4.3 项 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株政办发〔 2024〕2 号 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 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 4 年 11 月 2 8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工程建设— 水利水电 —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 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 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工程建设— 水利水电 —答疑/补充通知”栏目 上发布, 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 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 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答 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及 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 ‘工程建设系统入口—免费注册’链接,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 4 年 11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请投标人登录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 内。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 “不见面开标 ”,如需在开 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 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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