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区域改造提升工程
浙江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区域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区域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平发改经开投 [2024]35号、 平发改经开投 [2024]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浙嘉平交许 [2024]5000049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 为 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 .html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 A3304820630005477 ;总投资: 7904.91 万元;招标估算价: 4525.9313 万元
2.1 建设地点: 位于福善公路(卡迪夫学校北侧至福臻港)、支路一(福臻港至松北河北侧)、支路二(支路一至城北路)、永兴路(兴平一路至嘉善塘桥)、永兴路(新华路至福善公路) ;
2.2 建设规模: (1)福善公路(卡迪夫学校北侧至福臻港北侧)。北起卡迪夫学校北侧,南至福臻港北侧,道路全长约200米,路幅24米(部分14米),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污水管道、绿化、强弱电综合管道、临时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2)支路一 (福臻港北侧至松北河北侧)。北起福臻港,往南与平成路相 交,线路延伸至松北河北侧,道路全长约 447米,路幅24米。跨福臻港拟建16+16+16m 桥梁一座,同时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污水管道、绿化、强弱电综合管道等配套设施。
(3)支路二(支路一至城北路)。西起拟建支路一,东至城北路,道路全长约384米,路幅16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污水管道、绿化、强弱电综合管道等配套设施。
(4)永兴路(兴平一路至嘉善塘桥)、永兴路(新华路至福善公路)段现状为沥青路面,两侧人行道为花岗岩铺装,本次对车行道路面病害进行处理,侧平石更换 , 重新铺设沥青路面。永兴路 (平善大道至 东方大道 )两侧现状 路灯进行改造提升。
(5)项目沿线小区配套道路及配套停车场。由于福善公路改扩建,需建设沿线小区配套道路,对可利用的不规则区域配套建设停车场,同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
2.3 技术标准:本项目福善公路改道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规定的二级公路标准,其他道路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
2.4 招标范围: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区域改造提升工程 的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 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设施工程的 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10个月 ;
2.6 质量目标: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90分及以上 ;
2.7 标段划分 : 1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自 20 19 年 7 月 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 : 一个 三级 公路 及以上 新 建(或 改建 或扩建)的土建施工业绩(需含路基、路面 工程 和中桥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 的投标,否则 , 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ml,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 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 4 年 11 月 27 日。 - 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 提交招标人。 提交邮箱: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 4 年 11 月 11 日。 招标人将于 202 4 年 11 月 12 日前通过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 ( col1229743843/index.html 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2 投标截止时间: 202 4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投标人通过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1 4 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标书送达招标代理人员处且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开标时间:202 4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