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疼痛与康复标准病房改造工程及6楼综合档案室改造工程)
重庆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疼痛与康复标准病房改造工程及6楼综合档案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 已由 重庆市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2022〕 108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 来源 拟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或政府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 人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民康巷6号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改造黎明路门诊综合楼疼痛与康复标准病房(3、4、5楼)及6楼综合档案室,包括装修改造病房、护士工作站、检查治疗室、就诊诊室、学习室、值班室、综合档案室、厕所等,涉及到强弱电、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拆除、垃圾清运等工程,面积约1500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1175512.44元 。
2.4 招标范围: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疼痛与康复标准病房改造工程及6楼综合档案室改造工程)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补遗、答疑等所包含的全部 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 容 ;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1-10 17:3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11-12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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