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淮上区曹老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1
安徽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淮上区曹老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2024SQGCZ187 | |||||||
标段名称 | 2024年淮上区曹老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BB2024SQGCZ1871 | |||||||
招标人 | 蚌埠市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
项目预算(万元) | 1830.323207 | |||||||
最高限价(万元) | 1830.323207 |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联系方式 | 1.招标人:蚌埠市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联系电话:需解锁 地址:蚌埠市淮上大道区人民政府3楼 2.代理机构:需解锁 联系电话:需解锁 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安徽水利工程C1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21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1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高皇镇人民政府院内 | |||||||
投标价(万元) | 1811.643502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程鹏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151673338 | ||||||||
技术负责人 | 田苗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 | |||||
2017SFZ1255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九州水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10日历天 | |||||
地 址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863科技产业园C-5号楼N202室 | |||||||
投标价(万元) | 1811.652154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赵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豫241171939811 | ||||||||
技术负责人 | 李孟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 | |||||
C09902170900576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泓石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1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路街道沿江东路18号 | |||||||
投标价(万元) | 1811.667165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罗燕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需解锁03317 | ||||||||
技术负责人 | 杨善平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 | |||||
A08需解锁0344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1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联系人:田先生;联系方式(电话):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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