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金台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费(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台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费(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RTCC-018号-2
项目名称:金台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费(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台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费(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费(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费(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乙级测绘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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