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辽宁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一、招标条件
卧龙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
已经由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
备案。以
本发改发〔2023〕28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本溪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
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卧龙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卧龙河两侧,本桓线东侧,铁路桥南侧15米。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3835001001
卧龙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新建潜流湿地0.58h㎡;格栅井1座、跌水井2座;穿河倒虹吸管道288m;提升泵池1座、管理用房1座;4m宽场区道路95m;围栏368m。
175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9.0
4.工期要求:
2024年12月06日
开工至
2025年05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6)、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09:00
卧龙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
已经由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
备案。以
本发改发〔2023〕28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本溪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
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卧龙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卧龙河两侧,本桓线东侧,铁路桥南侧15米。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3835001001
卧龙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新建潜流湿地0.58h㎡;格栅井1座、跌水井2座;穿河倒虹吸管道288m;提升泵池1座、管理用房1座;4m宽场区道路95m;围栏368m。
175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9.0
4.工期要求:
2024年12月06日
开工至
2025年05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6)、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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