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德兴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W2024-DX-001
项目名称:德兴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后,(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信用承诺函)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