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四期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
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四期治理工程 -质量检测标中标候选人 公示
项目名称 | 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四期治理工程 -质量检测标 |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467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7-370828-04-01-132143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四期治理工程 -质量检测标,涉及金乡县域内,主要建设内容涉及老万福河、东沟河、莱河、苏河、金马河、小吴河、北大溜河、大沙河、金济河、新万福河等河流水系。其中河道清淤5.048km,堤防加固12.11km,新建、改建及维修加固各类建筑物50座;新建道路11.3km;金乡县老万福河治理工程;金乡县数字河湖建设;金济河沿岸绿化提升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对施工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投资估算额:97.050092万元。招标范围是对施工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最终质量检测的范围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委托函为准,以实际完成检测任务涉及的施工单位最终审计造价为基数据实结算。 | |||||||||
建设地点 | 金乡县域内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需解锁 | |||||||||
开标日期 | 202 4 年 10 月 30 日 09:00 | 开标地点 | 金乡县网首页 —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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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 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需解锁 | 需解锁 | 需解锁 | |||||||||
企业资质等级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 乙级 、混凝土工程 甲级 、量测 乙级 、金属机构 乙级 、机械电气 乙级 )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 乙级 、混凝土工程 乙级 、量测 乙级 、金属机构 乙级 、机械电气 乙级 )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 甲级 、混凝土工程 甲级 、量测 甲级 、金属机构 甲级 、机械电气 甲级 ) | |||||||||
质量检测费折扣率报价 | 79.75% | 79.92% | 76.66% | |||||||||
质量 要求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 | |||||||||
技术要求 | 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 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 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 |||||||||
服务期限 | 同施工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需解锁 | ||||||||||||
1 | 赵燕祥 | 项目负责人 | 高级职称证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 鲁 210800133200549、JCY2013370199 | ||||||||
中标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 ||||||||||||
2 | 杨崇超 | 项目负责人 | 高级职称证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 2016120386、JCY2013420264 | ||||||||
中标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 ||||||||||||
3 | 赵明杰 | 项目负责人 | 高级职称证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 鲁 210001833100222 、 JCY2009375559H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专家及 2 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 202 4 年 10 月 30 日 09时00分,开标地点:金乡县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 评标于 202 4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10 月 30 日 16 时 40 分 。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 6 名专家在济宁市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评标 三 室完成评标, 1名专家在济宁市服务中心 鱼台 分中心完成评标 。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 4 年 11 月 07 日 -202 4 年 11 月 11 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 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 邵洪英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