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生态环境局基层单位网络维护(2024年新一轮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浦东生态环境局基层单位网络维护(2024年新一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1
项目名称: 浦东生态环境局基层单位网络维护(2024年新一轮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10000元 ( 国库资金:101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0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浦东生态环境局基层单位网络维护(2024年新一轮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1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原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下属行政机构,内设12个处室,下设15家基层单位。项目主要提供局机关和外派机构运维及网络安全监控、网络安全巡检、信息化应急保障与项目管理、信息化项目咨询评审、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安全检查等服务,确保各基层单位网络稳定运行和局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合同履约期限: 运维期限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6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