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2024年度-2026年度县道及丰石线公路日常养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漳州市芗城区交通运输局 委托, 对[350602]QBGC[CS]2024001、芗城区2024年度-2026年度县道及丰石线公路日常养护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芗城区2024年度-2026年度县道及丰石线公路日常养护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2]QBGC[CS]2024001
项目名称:芗城区2024年度-2026年度县道及丰石线公路日常养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芗城区2024年度-2026年度县道及丰石线公路日常养护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92,266.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无
节能产品: 无
环境标志产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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