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延深开采13号煤层与11号煤层配采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项目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延深开采 13号煤层与11号煤层配采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谈判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忻州市保德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延深开采 13号煤层与11号煤层配采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1-CG-241015247 、 SXZB-2410261711JNF2617/01 ) , 已由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晋控投资字 (2024)58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需委托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对延深开采13号煤层与11号煤层配采项目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2.2采购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应采取的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降噪、减振、防辐射等防护设施的设备选型、设置场所和相关技术参数等内容进行设计;另外还包括与之相关的防控措施,如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卫生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的设计方案,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进行预算,最后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
2.4服务地点: 采购人 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ZW-JB-2014-002)等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煤炭行业 (矿井)专业甲级资质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2 项 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 10月 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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