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尾水净化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尾水净化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尾水净化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SZGC202405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宿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马科创大厦 | ||||
联系人及电话 | 华工 0557-266609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三号楼 29 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广芳 0557-3033559 15178247023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 D 座 6 层 /7 层) | 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磬云南路 A239 号 | 南京市江宁区湖东路 29 号 9 号楼 228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市政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 市政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0.30% (约 225 万元) | 0.28% (约 210 万元) | 0.24% (约 180 万元) | ||
服务期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注: 本项目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24个月 )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注: 本项目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24个月 )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注: 本项目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24个月 ) | ||
质量目标 |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无 | 无 | 无 | ||
项目总负责人 | 姓名 | 周圣桥 | 丁尧 | 孙志 | |
证书名称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34002112 (2020)934006648 | 建[造] 11193400012816 ZGB09080535 | 32017324 建 [ 造 ]11163200004316 201920700932 | ||
项目总监 | 姓名 | 吴刚 | 时伟 | 马福荣 | |
证书名称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34008678 | 34008953 | 41016765 |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姓名 | 冯晨 | 赵威洋 | 叶书库 | |
证书名称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建 [ 造 ]11203400001078 | 建[造] 11243400017334 | 建[造] 11213400003806 | ||
综合评估得分 | 77.96 | 77.67 | 72.10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 年 11 月 7 日 -2024 年 11 月 11 日 | ||||
招标代理费 | 48000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 : 30-5 : 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 [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科 | ||||
单位地址 | 宿州市??上路 566号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0557-30305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