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马连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莱西市马连庄镇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项目(新增)公开招标公告
莱西市马连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莱西市马连庄镇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项目(新增)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莱西市马连庄镇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项目(新增)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85000202402000315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莱西市马连庄镇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项目(新增)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728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728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728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728000.00 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是生产商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险(保单); 2)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级或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 4)投标产品须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实验室能力评定认证证书。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提供生产商符合“(1)投标人是生产商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项下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3)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责任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青岛政府采购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已注册用户可直接从【供应商报名】入口登陆后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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