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散货港区原油码头一期工程-护岸、陆域形成、地基处理、试桩施工监理
河北
业主单位
黄骅港散货港区原油码头一期工程-护岸、陆域形成、地基处理、试桩施工监理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骅港散货港区原油码头一期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75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以 冀交函审批【2024】35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沧州黄骅港原油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黄骅港原油港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沧州市黄骅市黄骅港散货港区。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内容为 1 个 30 万吨级原油泊位及后方总罐容90 万 m3的库区及相关配套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港池水域、疏浚、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水工结构、装卸工艺、储罐设施、土建工程、建筑、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等。现对本项目的护岸、陆域形成、地基处理、试桩施工监理进行招标。2.1.3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42个月。施工阶段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2月 15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 6 月 15 日。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监理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建设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阶段的所有监理服务。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3.1.7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8 12:00 至 2024-11-13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0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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