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Z2024-261-N-170
项目名称: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2,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4)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供应商须具备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放射诊疗许可证》 (诊疗科目中有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