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村卫生室健康一体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czmgcg202411-010
2.项目名称: 明光市村卫生室健康一体机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110万元
4.最高限价: 110万元
5.采购需求: 明光市村卫生室健康一体机采购,旨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村民就医体验。该项目计划为全市133个村卫生室配备133台健康一体机。健康一体机将集成多项医疗检测功能,如血压、血糖、心电图等,使村民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7.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二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 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 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且未被移除的 ;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