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林洋南路(张江路(开发大道)--沿江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启东市林洋南路(张江路(开发大道) --沿江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东市林洋南路(张江路(开发大道)--沿江公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启东腾飞建设工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启东市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 启东市林洋南路(张江路(开发大道)--沿江公路)工程,城市主干路,全长约1620米,红线宽40米-60米,含红线范围内小桥、一座跨径50米的跨河桥梁。道路(含小桥)面积64900㎡,高架桥面积12880㎡,投资估算约2亿元(具体以设计成果为准),设计费(含工程 测量)约 370 万元。
2.1.3勘察设计周期: 60日历天[方案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技术审查10天。(其中测量、勘察等工作与各阶段设计工作同步实施)]。
2.1.4质量标准: 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业主要求及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2.2招标范围:启东市林洋南路(张江路(开发大道)--沿江公路)工程道路、桥梁、交通设施安全(含信号灯)、综合管网工程(雨污水、工业污水、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大型土石方和景观绿化工程等设计。包括:地形修测、管网排查、测绘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其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其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设计单位,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若中标人无相关资质,则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且得到招标人认可的单位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所发生的费用按另行委托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双倍从本项目合同价中扣除。
3.2 企业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道路或桥梁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0.8亿元及以上的城市次干路及以上的市政道桥类设计项目。
R 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R 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过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 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 5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 7)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 平 台” ;
6.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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